受贿罪不应与贪污罪适用同一量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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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积国.受贿罪不应与贪污罪适用同一量刑标准[J].人民检察,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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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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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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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受贿犯罪呈高发趋势,但与反腐败形势不协调的是,我国现行刑法中对受贿罪没有一个单独的量刑标准,而是依附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八十六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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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贿罪 贪污罪 受贿犯罪 社会危害性 量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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