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完善行业规则配合新《律师法》实施 |
| |
引用本文: | 潘卫群.全国律协:完善行业规则配合新《律师法》实施[J].中国律师,2008(6):27-28. |
| |
作者姓名: | 潘卫群 |
| |
作者单位: | 《中国律师》记者 |
| |
摘 要: | 我国第一部《律师法》是1997年1月1目起实施的,至今已有10多年时间。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律师法(修订单案)》,并于2008年的6月1日正式施行。新《律帅法》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
|
关 键 词: | 《律师法》 行业规则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律师执业权利 改革和完善 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 监督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