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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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规〔2019〕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2019年11月21日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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