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研究——由“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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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秀丽.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研究——由“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引发的思考[J].法商研究,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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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秀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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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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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09YJC82006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CFX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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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凸显了在双边投资协定中订立自裁决条款的重要性,引起了投资者、东道国政府及学者对双边投资协定中自裁决条款的关注。自裁决条款经美式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而获得广泛认同,其目的在于强调和保护国家的安全利益。由于自裁决条款的定性与适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这种特殊性直接影响到案件结果,因此我国在签订新的双边投资协定和修改旧的双边投资协定时,不应忽视自裁决条款,更不应放弃这一条款赋予的条约权利,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订立自裁决条款并充分利用其赋予东道国的主权权利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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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 自裁决条款 双边投资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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