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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活律师·逾期交付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背景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8月5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根据该合同缴购房款402499.00元。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将该物业交付原告使用,合同对延期交房、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2001年10月30日王某拿到房屋钥匙,同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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