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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物证分析犯罪的心理痕迹--再谈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
引用本文:申建军.从现场物证分析犯罪的心理痕迹--再谈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1):47-49.
作者姓名:申建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在犯罪现场,犯罪分子遗留下的既有物质痕迹和意识痕迹,又有心理痕迹,它们是从不同侧面对同一犯罪行为的反映,是来自同一犯罪过程的不同信息.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可以互相印证、互相补充.心理痕迹分析虽然不能直接起到证据作用,但通过它可以帮助我们刻画犯罪分子的个人特点,确定案件性质,判明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修正我们已有的推断,完善揭示犯罪的证据链条.

关 键 词:物质痕迹  心理痕迹  关系  作用
文章编号:1008-8121(2003)01-0047-03
修稿时间:2002年11月5日

Analysis the Criminal Psychological Trace from the Scene Material Eviden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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