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场物证分析犯罪的心理痕迹--再谈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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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建军.从现场物证分析犯罪的心理痕迹--再谈豫陕特大系列杀人抢劫案[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1):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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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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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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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犯罪现场,犯罪分子遗留下的既有物质痕迹和意识痕迹,又有心理痕迹,它们是从不同侧面对同一犯罪行为的反映,是来自同一犯罪过程的不同信息.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可以互相印证、互相补充.心理痕迹分析虽然不能直接起到证据作用,但通过它可以帮助我们刻画犯罪分子的个人特点,确定案件性质,判明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修正我们已有的推断,完善揭示犯罪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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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质痕迹 心理痕迹 关系 作用 |
文章编号: | 1008-8121(2003)01-0047-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11月5日 |
Analysis the Criminal Psychological Trace from the Scene Material Evid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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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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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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