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建筑物过程中电梯权属异议的审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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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建康.执行拍卖建筑物过程中电梯权属异议的审查处理[J].人民司法,2013(12):54-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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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建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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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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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遍观点认为,已经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梯系建筑物的构成部分,其权属应以其附着的建筑物权属为准。由于电梯是一种可拆卸的特种设备,其所有权可与使用、营运、维修、保养、更换等权属相分离,所以,电梯的权属并不必然与其附着的建筑物权属相同。那么,对在执行拍卖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电梯权属异议,司法部门应把握何种审查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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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物 电梯 特种设备 权属 深圳市 被执行人 异议人 注册登记 所有权 设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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