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罚金刑的特点及立法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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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书峰.论我国罚金刑的特点及立法的完善[J].现代法学,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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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书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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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980年施行的我国第一部刑法典明确规定罚金是刑种之一。刑法总则第29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这条说明了罚金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第48条规定了判处罚金的一般原则:“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总则第49条规定了罚金缴纳的方式:“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可见,我国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分为三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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