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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研究
引用本文:贾永生.铁路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研究[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5-9.
作者姓名:贾永生
作者单位: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务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53
摘    要:铁路公安机关是国家派驻铁路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它的职能、职责、服务对象具有鲜明的行业特殊性。铁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和铁路安全与服务的关联性强,二是铁路作为社会骨干交通运输工具与相关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密切相关。铁路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应该合理调整,规范统一,以利于发挥铁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专门管辖优势。

关 键 词:铁路公安  刑事案件  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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