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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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平.简析“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J].天津检察,2009(3):6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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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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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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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众所周知,在当前社会经济交往中,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经常会发生出信金钱或者拖欠货款的情形,由此而产生借条或者欠条。借条与欠条都是由权利人持有的、由义务人出具的,并由权利人享有权利,义务人承担义务的凭证。例如,乙从甲处借款10万元,乙为甲出具借条,由甲持有的借款凭证即为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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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条 诉讼时效 欠条 权利人 义务人 经济交往 自然人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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