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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定主义是否悖离了私法自治
引用本文:敬从军.论物权法定主义是否悖离了私法自治[J].法制与社会,2009(28).
作者姓名:敬从军
作者单位:绵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摘    要:由表面观之,物权法定主义使物权法充满了强制性规定,与私法自治的要求相去甚远,甚至背道而驰,似乎悖离了市民社会的自由价值。但实质上,物权法定主义并不违背私法自治理念,其目的恰恰在于实现意思自治的最大化,在物权法定之下物权法仍有意思自治的空间,物权法仍然是开放的法律。立法者应重视民间制度创新,适时开放新的物权类型,既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又使私法自治得以充分实现。

关 键 词:物权法  物权法定主义  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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