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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人”与“治法”辨析
引用本文:高积顺.“治人”与“治法”辨析[J].河北法学,1994(4).
作者姓名:高积顺
作者单位: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在过去一个时期的研究中,人们往往以儒家为“人治派”。法家为“法治派”,而在儒家中,又认为苟子最具有代表性.因为他第一次提出了貌似于“人治”与“法治”的概念,即“治久”与“治法”.并明确主张“有治久,无治法”。①。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愿与学界同仁磋商。一、“人治”与“法治”的由来欲弄清苟子的“治人”与“治法”思想,须先了解多少年来人们所常用的“人治’与“法治”的概念。这二者并非中国所固有,而是随着西学东渐之风.最早由我国改良派学者介绍来的,并用以研究评价先秦德法两家的政治法律思想。本世纪二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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