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养老机构服务合同规范化
引用本文:彭艳丽.浅议养老机构服务合同规范化[J].中国民政,2013(5):40-42.
作者姓名:彭艳丽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学院
摘    要: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实施了17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2012年被全面修订并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条第2款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公民收入多元化以及养老观念的变化,机构养老在我国养老体系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

关 键 词: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机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合同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  收入多元化  家庭结构  养老观念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