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清官”的双面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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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维骏,谭大善.“反腐清官”的双面人生[J].党建,2012(4):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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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维骏 谭大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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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因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151万余元(已减去退还和上交的50万元)、非法所得赃款39.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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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生 清官 反腐 有期徒刑 个人财产 滥用职权罪 原副市长 二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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