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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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东府(2015]6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1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的程序,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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