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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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佑勇.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J].法学评论,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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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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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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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行政行为具有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等五种效力,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互相依存,共同组成了行政行为效力的完整内容。行政行为要获得实质上的效力,必须具备主体、职权、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的有效要件。行政行为可能即时生效,也可能告知生效、受领生效或附款生效;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还可能因撤销、废止、变更或消灭而丧失法律效力,因而行政行为仅仅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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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效力 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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