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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不能流于形式
引用本文:张超.普法教育不能流于形式[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4).
作者姓名:张超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律师事务所
摘    要:普法教育不能流于形式张超我国从85年开始“一五”普法教育,现已进入“三五”普法。十年普法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安定团结起到了重大的作用。然而,普法教育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普法教育整体发展不平衡。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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