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解除之损害赔偿范围——以合同利益结构分析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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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军,邢江孟.合同违约解除之损害赔偿范围——以合同利益结构分析为视角[J].人民司法,2012(19):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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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军 邢江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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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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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虽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作了规定,但对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性质和范围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司法不统一的情况。笔者通过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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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解除 可得利益 信赖利益赔偿 违约解除 履行利益 损害赔偿范围 完全赔偿原则 合同法 合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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