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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错了吗
引用本文:邓玉新.法院判错了吗[J].中国检察官,2003(6):73-74.
作者姓名:邓玉新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基本案情] 被告人江志坚,男,24岁,厦门宝龙工业公司员 工。2001年10月16日晚18时许,被告人江志坚携带一把水果刀窜至厦门宝龙工业公司创新宿舍楼306室内欲盗窃,因被害人施某回宿舍,被告人汪志坚在躲藏过程中被被害人施某发现。被告人江志坚先后采用捂嘴、卡脖子、刀扎、被子套、拳头击打的手段迫使被害人施某不再反抗后逃离现场,后因被害人施某的及时呼救,被告人江志坚被他人在该公司西侧围墙外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施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2002年初,被告人被一审法院以抢劫(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关 键 词:法院  判决工作  犯罪情节  量刑制度  犯罪构成  抢劫罪  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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