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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子民”到“公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引用本文:郑晓江.从“子民”到“公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J].学习与实践,2007(4):153-157.
作者姓名:郑晓江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 教授南昌330027
摘    要:一般而言,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体系由三部分构成:伦理道德的理念系统;伦理道德的范畴系统;伦理道德的辅助系统。正因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体系采取了最具稳定性的“鼎足而立”的方式,其生命力极强,普泛性极广,堪称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其目的就是培养出一大批“子民”,以实现封建社会的和谐。而现代中国的问题是:如何让一个长期生活在血缘血亲关系之中、一切规则皆由传统与习俗而定的“农民”转变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这是构建当代和谐社会的关键之所在。

关 键 词:“子民”与“公民”  儒家伦理  理论反思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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