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不同能否构成渎职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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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喻葵英.身份不同能否构成渎职共犯[J].中国检察官,2006(11):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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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葵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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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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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2000年,某市政府决定成立“双清”办公室,对市区房屋及用地进行清查。2002年初,犯罪嫌疑人刘某(原该市规划局工人)、刘某某(原该市房产交易所代理所长)、潘某(原该市国土局宿城分局用地科副科长)等3人被“双清办”抽调成立“双清复查小组”,负责某街道的双清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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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共犯 渎职 复查工作 政府决定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化整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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