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人大评议 促进检察工作 |
| |
引用本文: | 邝红槐.接受人大评议 促进检察工作[J].时代主人,2006(6):22-23. |
| |
作者姓名: | 邝红槐 |
| |
作者单位: | 寻乌县检察院 |
| |
摘 要: | 2005年4月,寻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寻乌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接受人大代表评议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落实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
|
关 键 词: | 人大评议 检察工作 人大常委会 领导小组 代表评议 人大代表 执法水平 检察院 寻乌县 检察长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