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变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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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明.略论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变更权[J].理论月刊,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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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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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政法学院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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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行政立法中,《行政诉讼法》是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司法变更权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这对于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无疑是一有力促进。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健全我国监督机制方面,同样将有着深远的影响。笔者不揣浅陋,就司法变更权的特征、适用范围等问题探讨一、二。一、确立司法变更权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制建设的需要行政诉讼法颁布前,司法界、学术界在能否确立司法变更权的问题上分歧很大。基于我国现阶段立法和执法中的实际情况,行政诉讼法最后规定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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