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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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浩林.《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评析[J].岭南学刊,2010(4):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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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浩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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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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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特点是,问责对象的位高权重;问责事项的涵盖面宽;适用问责的规定详实;问责的程序设置较全面。它具有的积极意义是,切近了官员问责的制度本义,拓宽了官员问责的重要领域,初步形成了官员问责的规范框架。它存在的不足是,问责事项标准不明确,问责方式的规定有失严谨且力度偏弱,对问责主体的责任及追究未作明确规定,从而存在着难以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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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 特点 积极意义 存在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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