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完善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重要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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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袆.巩固和完善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重要之举[J].中国公证,2009(8):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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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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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律师公正工作指导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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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布的<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强化了公证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同时也破解了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巩固和完善强制执行公证制度,充分发挥其预防纠纷、缩减讼源、节省成本等独特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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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制度 公证债权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实践 提起诉讼 法律效力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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