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治理中的协商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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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峰.合作治理中的协商民主[J].理论与改革,2012(5):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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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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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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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人民政协的政治学分析,项目编号:10CZZ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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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转型时期的中国,合作治理被期待发挥的作用是双重而非单一的,既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水平,更要发挥一定的政治稳定器的作用。因此中国合作治理并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西方的所谓模式与经验。以"协商民主"为基础,而不是片面强调"多中心治理"构成了中国"合作治理"的本土特色。中国的合作治理模式强调不只是获得公共事务管理权力,实现自我利益,更需要在共同参与中相互合作,通过协商民主来实现共同利益,因此在中国的合作治理中除了要注意培育有较高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较强的民主参与能力,更加重要的是要善于通过协商民主去开辟基层社会的政治空间、打造社会基础、构造信任网络,形成整体性的民主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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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商民主 合作治理 政治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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