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政治协商的主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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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献生.关于我国政治协商的主体问题[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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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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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统战部,北京,10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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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界非中共人士的协商,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和各族、各界人士。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是政治协商的组织者和工作平台,其本身并不是政治协商主体。政协与人大、政府在工作配合和协调中也有某种协商,但不属于政治协商,参与协商的双方或多方也不能构成政治协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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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体协商 工作平台 统一战线 多党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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