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销售伪劣产品罪与诈骗罪的区分——祝传耀销售伪劣产品案
引用本文:黄福涛.销售伪劣产品罪与诈骗罪的区分——祝传耀销售伪劣产品案[J].判例与研究,2009(4):22-27.
作者姓名:黄福涛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销售伪劣产品罪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部包分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方式.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二者混淆,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出现。对二者进行区分,需要我们对案情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真实交易意图,是否面向不同消费者进行判断,对交易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犯罪行为是否会浸害合法经营主体的经济利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关 键 词:销售伪劣产品案  销售伪劣产品罪  诈骗罪  犯罪嫌疑人  犯罪构成  欺诈方式  司法实践  行业标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