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法解释权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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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瑞敏.试论刑法解释权的改革[J].岭南学刊,2010(4):8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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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瑞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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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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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解释的多元存在源于解释权的多头拥有,现行刑法解释权的改革必须从多元归于一统。建议取消刑法立法解释,建立以司法权为中心、以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主体的刑法司法解释体系,同时兼顾司法权威与保障言论自由的互生互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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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解释权 多元 一统 司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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