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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的根本原则——兼评曹思源的《再思考》
引用本文:张明剑.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的根本原则——兼评曹思源的《再思考》[J].河北法学,1989(6).
作者姓名:张明剑
摘    要:限于篇幅,本文无法对曹思源的《修改宪法的再思考》(以下简称《再思考》)进行全面的评论,而只能对其核心部分——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加以剖析,供同志们研究。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阶级本质的准确反映 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都是规定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度的。特别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阶级手中,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各阶级间的关系怎样,这些体现国家阶级本质的根本性问题,在一国宪法中占有重要地位。资本主义宪法反映着资本主义的国家制度,贯彻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原则,社会主义宪法反映着社会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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