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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在刑事案件中应后置审查
引用本文:肖爽.口供在刑事案件中应后置审查[J].人民检察,2006(7).
作者姓名:肖爽
作者单位: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司法实践中,一些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口供在证据体系中的作用。在错案中,经常能见到刑讯逼供的影子。正是因为存在“口供情结”, 造成了执法上的偏差。必须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审视口供。笔者认为,在检察机关审查刑事案件中,应把口供置于各种证据之后进行最后审查。一、口供是刑事诉讼证据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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