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院改革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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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奇志.海南中院改革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思考[J].特区法坛,2004(7):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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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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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深化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标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法官定编、法官助理以及书记员单列和分类管理等等。根据最高院文件精神,海南中院在推行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曾迈出一大步,本着建立一支稳定的书记员队伍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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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南 书记员 改革 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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