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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开展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活动
摘    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推动全区"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开展,我区将广泛开展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活动(以下简称“九大和谐建设”)。

关 键 词:和谐单位  和谐社区  和谐家庭  和谐学校  和谐企业  乡镇  街道  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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