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反家庭暴力的司法和社会干预模式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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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明辉,刘程杰.构建反家庭暴力的司法和社会干预模式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4(7):143-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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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明辉 刘程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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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无锡市滨湖区妇联主席 [2]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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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多样性和危害性三个特征,是当前危害婚姻家庭,侵害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且亟需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在于封建糟粕思想的遗留、男女经济地位的不对等、司法干预力度较为薄弱和权益性组织保护欠缺因此需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机构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反家庭暴力立法、重新定位公安机关角色、调整法院审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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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暴力 公权力救济 干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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