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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意外财 处罚
引用本文:朱爱东.“捡”来意外财 处罚[J].江淮法治,2010(18):30-31.
作者姓名:朱爱东
摘    要:2010年7月21日,肥西县公安局三河所接到沈某报案称:其银行卡内3900元被他人从银行取出。经查,2010年7月17日晚上,沈某将一女式小包丢失,包里有身份证、信用卡和记有信用卡密码的小本子。卡里的3900元被人从银行ATM取走。民警随即从银行监控录像中调取取款人的相关信息,并进行调查走访,很快锁定庐江县同大镇人戴某有重大嫌疑。

关 键 词:2010年  信用卡密码  处罚  银行卡  监控录像  公安局  肥西县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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