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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人权”入宪的重大意义
引用本文:刘远飞.试论我国“人权”入宪的重大意义[J].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04(4):61-63.
作者姓名:刘远飞
作者单位: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
摘    要: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是我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文力图从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和制宪历程阐述人权入宪的重大意义,特别强调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权入宪对我国的人权事业和法制建设事业的巨大促进作用。

关 键 词:人权  宪法

Discussion on the Vital Significance of Putting Civil Rights into the Constitution
Authors:Liu Yuanfe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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