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制企业的执行实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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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建华,祁锋.对改制企业的执行实务研究[J].人民司法,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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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建华 祁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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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顾建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祁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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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使国有企业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彻底摆脱困境,我国的企业改制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总结了种种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改制形式。然而,有些地方企业改制行为不够规范,漠视债权人的利益,擅自转移债务,甚至故意“悬空”债务的现象层出不穷。人民法院在执行实践中,面对债务人利用企业改制逃废债务的种种手段,执行难度相当大。鉴于此,笔者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就执行实务中经常涉及的关于改制企业的执行问题作一探讨。对企业公司制改造后原有债务的执行企业公司制改造是指非公司企业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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