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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侦破效率的主要因素及对策——以南京刑侦基础工作为例
引用本文:朱建国,夏祖云.制约侦破效率的主要因素及对策——以南京刑侦基础工作为例[J].中国刑事警察,2002(6).
作者姓名:朱建国  夏祖云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摘    要:侦查破案效率是一个具有综合特性的概念,不但包含破案率,还涉及到破案和打处案犯的质量以及破案的成本和周期。从多年的侦查实践来看,直接制约侦查破案效率提高的因素很多,主要是刑侦基础工作薄弱、高科技手段短缺、现代化侦查意识淡薄,以及刑侦指挥员决策水平和侦查人员素质不高等,而从南京市的情况来看,最为主要且亟待加强的则是刑侦基础工作。刑侦基础工作,通常包括刑侦信息资料建设、阵地控制、刑嫌调控三大块内容。侦查破案效率与基础工作的密切关系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高扬的侦查破案效率离不开坚实的刑侦基础工作,完善的刑侦基础工作必能有效地推进侦查破案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刑侦基础工作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有时甚至是决定着案件能否及时突破,而每起案件的破获往往又会从一个侧面反映、揭示刑侦基础工作的状况。然而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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