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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双抢”案件
引用本文:李承东.广东“双抢”案件[J].中国刑事警察,2002(1).
作者姓名:李承东
作者单位: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
摘    要:抢劫、抢夺(简称“双抢”)犯罪是广东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刑事犯罪的重头戏。广东“双抢”作案的特点量大质高 2000年广东省共立抢劫案件59952起、抢夺案件66821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8%。2001年上半年全省立抢劫案件32671起,抢夺案件34304起,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25.6%、34.9%,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6.8%。一些社会影响恶劣、损失数额巨大的案件屡见不鲜,如深圳“01·03”持枪抢劫40万元港币案、江门鹤山假冒军警团伙抢劫汽车案、广州花都“04·18”抢劫绑架100万元案、东莞“04·05”持枪抢劫700万元案等特大案件。作案过程中有的还进行强奸、杀人、绑架勒索筹其它暴力犯罪,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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