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借、倒签提单行为的责任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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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增力.论预借、倒签提单行为的责任属性[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4(1):4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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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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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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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言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件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预借、倒签提单是一种欺诈行为,行为人应承担由此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责任,然而在行为责任属性的认定上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或认为应负侵权责任,或认为应负违约责任,另外还存在一种双重请求权理论,认为根据运输合同可以对违约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承运人侵权为由提起侵权之诉。无疑,正确确认预借、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对于澄清人们的错误认识,避免法律关系的混淆,正确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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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倒签提单行为 预借提单行为 责任属性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承运人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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