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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李伟雄,刘庆丰.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几点思考[J].中国检察官,2003(3):19-19,27.
作者姓名:李伟雄  刘庆丰
作者单位: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当前基层院主要内设机构有“一局、一室、八科”,分别为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政工科、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由于当前人员编制较少,内设机构设置过多且分工过细,面面俱到,重点不突出,以致于人员分散,办案力量单薄,工作效率不佳,难以形成合力。遇有重大案件需要加强力量时,人员一时无法迅速调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关 键 词:基层检察院  内设机构  设置工作  职能配置  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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