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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法律协同作用 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引用本文:金建明.道德和法律协同作用 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J].江苏政协,2000(1).
作者姓名:金建明
摘    要:我国在现阶段确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方略,这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我认为,在实行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又不能忽视道德的作用。历史上的治国之道,有德治主义和法治主义的区别,但德治主义没有完全排斥法治的作用,法治主义同样也没有彻底否定德治的价值。早在西周时期,当时的统治者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具有了对德治与法治关系的自觉意识。将“德“推崇为治国首要条件的儒家,主张“为政以德“,把道德教化作为治国之本。“德,国之基也“。“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实际上,历代儒家的代表人物在崇尚道德教化的同时,也极为重视法治。孔子是儒家伦理道德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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