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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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占洲,林苇.关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几个问题[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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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占洲 林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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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室(王占洲),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法教研室!贵阳市550005(林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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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理论依据,《证券法》颁布以前,主要依据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法》颁布以后,已由《证券法》作为理解本罪的主要理论依据,并且《证券法》对有些问题作出了补充和修改;而现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修改,涉及期货犯罪内容的增加,期货方面的法规如最新的《期货交易暂行条例》等也成为了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新的理论依据,因而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期货法规的规定重新研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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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目的 公开 知情人员 建议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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