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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刁民”
引用本文:马畅.小议“刁民”[J].当代广西,2004(22).
作者姓名:马畅
摘    要:“刁民”一词,辞书上无从查找,如果拆解其含义,“刁”字谓狡猾、无赖; “民”为人民、人群或人。由此归纳, “刁民”即狡猾、无赖的人或人群。纵观古今, “民”相对“君”、“官”而言, “民”一向为官道所看重。儒学认为: “得民心者得天下”,并一再告诫历代君王,切不可以城池之险、兵革之利而专横跋扈,从而常有“君轻民重”的训条。据报载,今年1至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7857件,同比上升 6.18%,审结95793件,同比上升2.08%。另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全国法院还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713件,审结24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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