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论纲 |
| |
摘 要: | 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已经一年有余,已于199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由此建立起来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作为我国法制中一项新兴的诉讼制度,不仅为社会主义法制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而且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的完善,具有深远的影响.一、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民告官”,历来是为民的忌讳.“民不与官斗”,则是中国旧时代民间对待民众与官府关系的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这是历代官府与人民的关系敌对化的反映,也可以说,它是中庸哲学留在人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