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不属贿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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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法之.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不属贿选[J].支部生活,2005(3):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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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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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买卖选票行为的不同。”这是对贿选作出的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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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为 贿选 禁止 法律 换届选举工作 村民委员会 2005年 经济担保 公益事业 民政部 候选人 区分 承诺 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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