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 赣府发[2006]3号 2006年2月17日 |
| |
摘 要: |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在全省适用的行业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关 键 词: | 税控收款机 税源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应用 人民政府 江西省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信息产业部 税收漏洞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