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自由及其限制——以药店距离限制事件为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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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华琳.营业自由及其限制——以药店距离限制事件为楔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11(2):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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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华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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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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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7年度南开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技术标准与行政法学基本原理的发展”(NKC07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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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营业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下公民的一项重要基本权利。对营业自由的规制包括营业机构的登记、为公共安全和秩序而设的许可、专业技能和知识领域的许可,以及公用事业的特许。对营业自由的限制必须接受审查: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比例原则所包含的适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实质正当性加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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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业自由 比例原则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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