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政史上的“人民”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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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青洲,付子堂.中国宪政史上的“人民”观[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1):3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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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青洲 付子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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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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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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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政权力源自“人民”,“人民”观决定着宪政的航向。中国究政史上“臣民”观向“人民”观的转变标示出中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清末立宪固守专制的“臣民”观,宪政改革失败。中国资产阶级宪政时期确立了资产阶级“人民”观,推动了社会发展,但“人民”仍不自由平等。中国无产阶级践行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人民”观,依靠“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进行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最广大“人民”实现了自由平等。社会主义宪政时期,无产阶级“人民”观发展为阶层“人民”观,“人民”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最广大“人民”是社会主义宪政的目的,“人民”观的创新对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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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臣民 人民 阶级 阶层 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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