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立法比较分析 |
| |
引用本文: | 李雄华.旅游资源立法比较分析[J].求索,2005(3). |
| |
作者姓名: | 李雄华 |
| |
作者单位: | 中南林学院法学院 副教授 |
| |
摘 要: | 一 国内外旅游资源立法现状的比较分析法律是人类通过比较后选择的最为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和资源保护措施。2]为了有效保护旅游资源,实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各国都十分重视旅游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一些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体系。1. 国外旅游资源的立法现状世界上市场经济比较发达、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一般是根据旅游资源的属性来进行旅游资源的立法工作。这些国家的旅游资源立法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征: (1)制定旅游基本法,确定旅游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